退税

退税简单3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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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简单3个步骤
请按照下面的流程

第一步:在商店获得 P.P.10/e.P.P.10 税单

  • 从税务部门认可的带有游客退税VAT Refund标志的商店购物
  • 同日之内消费满2,000 泰铢以上(含税)

第二步: 素万那普国际机场或廊曼国际机场的海关进行检查

– 办理登机手续前,购买总价5,000泰铢以上的游客必须向海关官员出示货物,原始发票,退税表 (P.P.10), 给海关人员检查于盖章。

第三步: 退税方式
 – 机场退税柜台
 – 泰国VRT应用程序
 – 邮寄(≥30,000泰铢)

在Suvarnabhumi 或Don Mueang国际机场
对于所有物品,

    请携带下列文件以及需要申报的物品至国际机场海关

对于奢侈品(满足第6项条款所述向游客发放P.P.10表单的条件),
请携带下列文件以及需要申报的物品至国际机场税务部门

P.P.10汇总
P.P.10表单
物品的所有税务发票

将所有盖章的文件放在游客市区退税信封内,然后投放至为游客设置的市区退税信箱

请阅读下面的免责声明以了解星号内的其他差异

请阅读免责声明

*游客市区退税所得货币为泰且每人退税金额不得超过30,000泰铢,并需要支付服务费。
**必须在自购物当日起60日内申请退税,在市区退税点发放退税收据所示日期14日内离境,并且只可在Suvarnabhumi或Don Mueang国际机场离境。
***申请市区退税意味着游客将不再享有退换货权利

PP.10 表单条款

1.表单只适用于达到退税价值的商品而非服务
2.在拥有游客退税资质的店铺购买达到退税价值的商品后方可获取表单
3.购买商品之日起60天内必须离境,表单方可有效,可从Suvarnabhumi 或Don Mueang 机场离境
4.禁止携带出境的物品如: 炸药、枪支、未镶嵌的宝石等不适用于该表单
5.商品须在国际机场接受海关检查
6.由税务部门定义的奢侈品如: 宝石、金饰、手表、眼镜、笔或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商品单价超过10,000泰铢的,必须在移民局接受税务官员检查并获得税务部门盖章
7.普通商品单价超过100,000泰铢的,必须在移民局接受税务官员检查并获得税务部门盖章

http://www.rd.go.th/publish/559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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